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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交党组发〔2007〕24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几点意见
各离退休党支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文件),结合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具体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我校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在全校党员队伍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并继续在建设和谐校园
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发展,离退休教职工党员队伍的人员结构、年龄及身体状况、思想状况等都发生了许多变化,党支部建设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
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建设是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重中之重,党支部要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要加强自我
学习,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三、加强形势政策教育。 党支部要向党员及时传达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以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成就,及时通报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及学校建设发展取得的新成果,党员也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了解这些信息。使每个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思想上与时俱进,为学校改革发展及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四、紧密联系党员和群众。 党支部要密切联系支部每位党员,关心慰问年老体弱和患病的党员。党员也要主动加强与支部的联系和沟通。党支部要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五、健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的安排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六次。组织生活要统分结合、就近便利、形式灵活、注重实效。因身体及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支部集体活动,如有重大事项,支部应派人向他们传达,听取意见和要求。
六、加强支委会建设。 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由党员中党性观念强、民主作风好、组织能力强、身体比较好、相对年轻、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党委组织部和离退休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七、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离退休以后,本人要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党委。因工作需要,组织关系需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本人要向离退休党委说明。
八、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外出一个月以上的,在离开前和回来后应告知党支部;党员在境内地区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原则上应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党员在国内异地定居的,应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到定居地党组织。确实因故不能转移的,可在离退休党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并主动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出国(境)的,应每年至少主动与党支部联系一次,回国后主动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应从出国(境)之日起停止党籍,党员组织关系及有关材料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保存备查,党员出国(境)定居前应办完上述手续。
九、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党支部要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报告离退休党委,对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党支部要按照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一般应每两个月集中收缴一次,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不能随意少收少交党费。离退休党委自留部分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党内表彰、支部集体活动、慰问患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等。
西安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西安交通大学离退休党委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